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文博、新闻、档案、工程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资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16:50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人社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市农业、工程、档案、新闻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的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人员;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查询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三、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 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事业单位推荐人员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时填写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附件1)。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 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凭证、与现工作单位签订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岗位聘书等。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省驻市单位或外省、市需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 号)第十四条规定办理相关委托评审手续。

(二)申报方式和途径

2025年申报农业、档案、文博、新闻、工程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均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2、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报送纸质材料。凡经评委会同意受理材料的,各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对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送。审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市职改办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一)全市农业、档案、新闻、文博等专业中级和市直农业、档案、新闻、文博等专业初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10月13日

递交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

(二)市直各单位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纸质资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区)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纸质资料由各地职改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市职改办。申报人员和单位须在申报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150元/人,初级为8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评审未通过人员评审费不予退回。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同时报送纸质资料至用人单位。

2、单位公示推荐。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审核纸质资料,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等材料。

4、市职改办复审。市职改办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六、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装订要求

(一)需装订的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审核盖章的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附件1)。

6、单位盖章签字的推荐公示证明(附件3)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证书)复印件各1份(“双肩挑”人员需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的复印件)。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截图(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提供)。

9、破格、转评审批表1份(有破格、转评情况人员提供)。

10、缴纳社保凭证。

11、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著作还需要复印编委名单)1份。

13、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14、其他可以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1份。

15、个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

(二)下列人员另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不需装订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得复印)。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5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盖章有效。

(四)相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破格、转评及高层次认定)。

2、任职资格、聘任年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截止至2025年10月12日。申报材料原则上只收取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除外),未经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市职改办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中所列《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等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中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需要个人在职称申报系统填报之后下载。

随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 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推荐公示证明

附件4:装订资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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