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056771/2021-16822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鄂人社规〔2021〕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15:18 |
编辑 |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 | 系统管理员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保障用人单位、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基金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工伤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