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人社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一年三月九日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和《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一)劳动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十一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4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71万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0.8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24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4.5%。二是就业政策逐步完善。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吸纳就业较多的企业和自主就业的个人减免税收近1476.1万元,累计筹措就业专项资金1.8亿元,落实各项补贴资金近1.7亿元:通过实施社保补贴,促进了1.79万人稳定了就业岗位,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3万人;通过实施培训补贴,促进9万人实现就业;通过实施岗位补贴,促进了1.2万人困难企业人员再就业。三是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推进。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6笔,发放金额6167万元,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成功538人,创业带动就业1.3万人。四是服务体系日益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培育、促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市共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12家,其中公共人才服务和职业介绍机构6家。

(二)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居民医保、学生医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从无到有、快速发展。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五项保险总参保人数达87.8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19.8万人,医疗保险46万人,失业保险11.3万人,工伤保险11.6万人,生育保险10.4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2万人。扩面新增14万人。“十一五”时期累计征缴社会保险基金259432万元,累计支付252928万元。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统筹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十五”期末的5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020元;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96元提高到525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待遇和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四是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建立了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申报、一票征收”的参保登记征缴工作机制,逐步改造和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场地及设备,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向社区延伸,社会化管理覆盖率达到98%。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2万人,高技能人才2.7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1万人。二是人才结构逐步改善。二、三产业人才比重逐年上升,高科技产业人才队伍占全市各类专业人才队伍的比重达到5%。三是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以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和随州技师学院为龙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初步形成。四是教育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共有4.5万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各类培训,其中:举办各类高级研修班21期,培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33人。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3.2万人次,其中,再就业培训2.3万人次,创业培训0.6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万人次,新技师培训1.3万人。技工学校招生2.1万人,毕业生双证持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职业资格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7.5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日益规范

一是公务员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完成了全市公务员登记入轨运行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制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365名。加大公务员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力度,全市有830名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在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试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初步建立了事业单位全员合同聘用制等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道路。三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5.2万名职工套入新工资制度,为2734名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为全市机关8471人规范了津补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四是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共受理中、高级职称评审1.3万余人,组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类执(职)业资格考试5万多人次。五是积极探索军转干部分配办法,全市共接收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242人,其中计划分配144人,自主择业40人,随调家属58人。

(五)劳动人事关系逐步稳定

一是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先后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320元调整到2010年的750元。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制定和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健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二是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扩大。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6%。三是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维权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2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以上。通过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万份,追发拖欠工资2078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025万元。四是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显著。办理来信来访1580件,信访办结率97%。

(六)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获得重大突破,“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通过验收。建立了“五险合一”的业务操作信息平台。建立以市局数据中心为中心节点的市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随州市人才网、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功能进一步提升。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31项,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开展网上行政复议,办理行政争议案件13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组织举办干部讲学论坛,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参加任职培训、高校培训和挂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干部执行政策、化解矛盾、开拓创新的能力。

五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必须高举科学发展观这面旗帜,引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抓住民生问题这个根本,努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突出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管理水平;必须围绕能力建设这个中心,着力提高推动事业发展开拓创新的本领;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未来五年,随着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将步入快速发展期,作为联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的主要枢纽,随州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铁东新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工业兴市”战略决策进一步贯彻实施,一大批基础设施和重点投资项目都将陆续开工建设,“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快车道,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就业空间不断拓展,就业岗位不断增加。随着《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假、劳动保护等权利得到较好实现,劳动条件得到较好改善。人才发展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力就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结构性的矛盾,劳动者体面而有尊严的就业难以实现。劳动力总量与新增就业岗位差距较大,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就业难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并存的状况进一步加剧。技能型劳动者总量不足,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群体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与统筹城乡和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与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有一定距离。社会保险待遇总体水平与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全体城乡居民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养老保险历史欠债巨大,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未来仍将负重前行,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人才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受观念认识、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以及科技创新创业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随州科教人才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优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领军人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缺乏;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活的现象仍然存在;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相对缺乏;人才开发投入不足,资金投入分散,投入主体单一,制度性的人才投入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四)收入分配格局有待调整

各行业、各企业以及企业职工之间工资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比较严重。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过高,收入分配不合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城镇居民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扩大的趋势。低收入困难群体容易产生心理失衡、失落感和与社会的对抗行为,甚至导致社会阶层矛盾的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收入分配调整呼声强烈,而利益格局重新调整难度加大。

(五)劳动人事关系更趋复杂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以及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人事关系更趋复杂化,协调劳动人事关系主体利益诉求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举报投诉和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违法行为和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三、“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优化整合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实现随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的原则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人才优先的原则

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把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

牢固树立公正为先的价值取向,积极构建体现社会和谐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权益保障体系、体现社会公平的职称和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体现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坚持突出公众利益的改革导向,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积极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突出公共服务的公益性,着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

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改革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在搞好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同时,统筹推进县(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建立统一城乡人才资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同时,统筹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时,统筹考虑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是:坚持民生为本,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幅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劳动人事关系进一步和谐,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就业总体局势进一步稳定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净增就业7.5万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0万人(次),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万人、48万人、12.8万人、13.2万人、12万人和70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98%。社会保险待遇明显提升。

(三)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

人才总量达到2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 9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7.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6.5万人。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人才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达到全省同类城市前列。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万人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其中,组织再就业培训2.2万人次,组织创业培训0.8万人,就业前培训6.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3万人次,新技师培训1.2万人,技工教育1.6万人。

(四)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全员合同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竞争上岗制度,选拔聘用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解聘辞聘制度。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人事政策法规体系,基本确立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全覆盖,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五)劳动人事关系进一步和谐

努力发挥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调整分配格局,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劳动人事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5%,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信访年均办结率99%。

五、“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拉动就业;通过减轻负担、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就业;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就业;通过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帮扶就业。

1、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始终把就业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努力扩大就业的同时,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不断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稳定就业局势。

2、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着力改善就业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最大效应,按照便民务实、统筹规划的战略思想,确保政策的制定配套完善,政策的实施措施有力,政策的落实符合群众的迫切需要。通过采取积极的人力资源市场政策,有效减少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标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加强人力资本投资,规范劳动力流动。

3、全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大力促进劳动者个人自主创业。继续深入开展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创业跟踪服务等五大扶持行动,加大创业宣传力度,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提高全民创业氛围和创业成功率。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的助推作用,帮扶劳动者个人自主创业,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规模。

4、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把城乡新生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搞好人才资源配置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强化“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继续推进“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大学生就业援助计划”等公益性就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实施农民工素质进城计划,开展“春风行动”,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维权工作,继续开展优秀农民工和最佳用人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服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促进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5、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和统筹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努力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与创业服务、劳动人事事务代理、就业失业管理等七大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和性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城乡平等就业,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功能

以基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为标准,全面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业务运行体系、基金支撑体系、统计信息体系、稽核监督体系、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提高覆盖范围,着力提高待遇水平,着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1、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逐步做实个人帐户,促进基金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研究制定和实施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 “家属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和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跨省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制定并逐步实施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覆盖面,研究各类参保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全覆盖”。

医疗保险: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促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之间的衔接。发挥经办机构“基金收支管理、需方利益代表、医疗服务监督”的作用,建立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和协商机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巩固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工作,加大街道、社区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适当调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失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扩展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完善监测内容,加强监测分析;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失业的措施,稳定并促进就业。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及其他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保障失业人员利益,扩展失业保障范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提高基金使用社会效益。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推进灵活就业、双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逐步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本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建立工伤预防机制,探索工伤预防合作途径。扩展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规范康复标准和服务行为。研究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推动工伤保险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进程。

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合理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扩大部分诊疗项目,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所发生的正常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全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范围办法,加强经办机构及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生育保险服务质量。

2、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的保障机制

坚持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扩面征缴目标与各级财政挂钩的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实现社会保险各项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制定社会保险扩面配套政策及措施,养老保险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农民工的扩面工作,医疗保险重点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城镇居民扩面工作,失业保险重点做好事业单位职工扩面工作,工伤和生育保险尽快弥补各行业、各类参保单位及群体的扩面空白。及时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及缴费政策,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稳步提高基金征集率,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收尽收。

3、提高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待遇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总体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退休较早和待遇偏低群体的调整力度,妥善处理和有效缓解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各类退休人员待遇不平衡矛盾。稳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水平。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和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金预警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增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基金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落实到位。完善医疗服务结算体系,保证基金合理支出,确保医疗、工伤、生育待遇落实到位。

4、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在完善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申报操作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全市统一的“五险合一”信息服务网络;网络前端延伸到社区,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以网络为依托,优化业务处理模式,规范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网上业务经办”业务,延伸服务载体,将登记申报工作向企业、社区及个人延伸。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年审,规范失业保险季审,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两定”单位的审批、日常管理和监督稽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品质,创建“三优”窗口,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站所。

5、加强基金监管,努力提高基金支撑能力

坚持完善“社保核定,地税征收,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多元化筹资模式,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基金监管,把确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基金稽核与内控监督体系,注重内部监督,落实行政监督,严格审计监管,强化法律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资源强市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大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力打造人才资源强市。

1、优先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

以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先抓好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的培养工作。围绕随州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与交流,加快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健全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激励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随州杰出人才奖励制度,加大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建立创新人才培养绩效考核指标。制定推动随州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共享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推动科技人才和智力成果向产业一线聚集。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培训,弘扬创新创业文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2、大力开发高层次紧缺专业的技术人才

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决策和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优化结构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富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推进“十百千人才工程”,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出台《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大力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大力培养、选拔、使用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3、突出发展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

适应随州汽车产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烟草等先进制造业和房地产、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加快引进、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建立一批与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每年培养4000名素质优良、勤于实践、善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随州市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引导我市高技能人才在重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名师带徒的岗位或团队中发挥技术带头人作用。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

4、不断提升全体劳动者整体素质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深入实施“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就业准入制度,积极开展“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全体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技能。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建立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需要的创业培训体系,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随州技师学院专业品牌。着力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当控制鉴定规模,处理好质量与规模的关系.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开展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水平。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激励竞争制度,规范化的工资分配制度,社会化的保障福利制度。

1、加强公务员管理

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全面提升公务员素质。坚持日常登记制度,完善参照管理办法,强化公务员登记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加强公务员约束监督。开展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各环节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事业单位竞争激励机制,全面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办法,实现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改革目标。

3、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积极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努力探索适合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代理方式,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按照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和完善人事代理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功能,加强对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有序流动。

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稳慎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5、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

以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评价机制为核心,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开辟宽广通道。促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价与聘任的有机结合,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的数量平衡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范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设置、实施和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健康发展。

6、积极推进军转安置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及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完善安置机制,规范安置程序,改进安置方法,为军转干部胜任本职、发挥作用、展示才华创造条件和搭建平台。着力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促进管理服务良性发展。建立维稳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的总体稳定。努力开创军转安置工作新局面。

(五)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强化劳动标准和调整劳动人事关系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让劳动者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1、逐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扩大工资支付保障(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联动机制。

2、着力推进调整劳动人事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和谐街道(社区)活动。建立劳动关系基层工作平台。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构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

积极指导劳动关系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努力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有效提高劳动合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

4、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仲裁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不断完善仲裁委员会运作机制。加强仲裁办案体系建设,推进仲裁标准化进程,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建立企事业单位调解、乡镇街道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的争议调解机制,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能,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基层。

5、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完善内设机构,增加监察员编制;落实办案经费,完善办案装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管理和监督,健全执法档案,提高执法能力。强化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专项检查、大要案专查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维权维稳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研究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建设、人才强市战略、人才特区建设计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公共管理服务等重大课题、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发挥调查研究的决策支持作用。大力推广应用调研成果,促进管理服务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科学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

以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为重点,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建立素质优良、高效精干、清正廉洁的人才资源开发队伍,社会保障经办队伍,劳动就业管理队伍,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和维权队伍,着力提高干部队伍学习政策、研究政策能力,宣传政策、解释政策能力,执行政策、操作政策能力,矛盾化解、危机处理能力。

(四)加大资金投入

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优先加大促进就业的“迫切性”投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大幅提高人才资本投资比重,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建设及金保工程建设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份额,加大省市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明确区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分担责任。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五年建设,建立起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基本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求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动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整合方案,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市、区、街、社区四级信息网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探索跨地区应用支持系统。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加快兴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功能。适应人口老龄化要求,探索集中兴建退休人员老年公寓和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新途径,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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