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9号)文件规定,经市直各主管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给予记功奖励。现对拟记功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联系电话:0722-3235613。
附件:1、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建议名单汇总表(2024年度记功)
2、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建议名单汇总表(2024年度记功)
3、广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建议名单汇总表(2024年度记功)
4、曾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建议名单汇总表(2024年度记功)
5、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建议名单汇总表(2024年度记功)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