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个)
随州炎帝故里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湖北正大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晏国初 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白云湖派出所民警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月24日-2月28日。
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信函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等形式向随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或随州市人社局反映。
电话: 0722—3596256 0722-3230193
传真: 0722—3596256 0722-3230906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大楼532室;随州市擂鼓墩大道108号市人社局1号楼301室。
随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