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8 16:45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人社局 字号:[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团队协作和应变能力

2.随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三年的工作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或财会类;

5.有学生资助工作经历、独立组织或参与组织市、区)及以上的学生资助相关活动;

6.获得过市、区及以上表彰或荣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相关服务期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送至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7517:00咨询电话:0722-3590307。

(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纸质版需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2.《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本人签名;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资格审查。随州市教育局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组织笔试将人员比例确定到1:3后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资格身份证参加考试。

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随州市教育局组织协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或公示。

附件: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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