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056771/2023-584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随人社办发〔2020〕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08:30 |
编辑 |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 | 人社局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时至岁末,劳动关系争议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存在密集爆发的风险。为增强应对处置和应急介入能力,经报局领导同意,就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分析研判统筹能力。由局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统筹,定期收集市劳动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局信访办、12333咨询热线、12345市长热线等信息,分析监测周期劳动关系情况,若有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报告。
二是加大劳动关系领域涉稳信息监测能力。由市治欠保支办与市委宣传部会商制定网络舆情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借助市委宣传部网监能力,及时掌握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舆情信息 提早介入处置。
三是严格投诉举报热线管理要求。当前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热线 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减少因投诉受理不及时转而通过网络渠道求助的情况。市劳动监察局负责统计明确市县两级投诉热线报局平安稳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
二、建立重大案情报告制度
一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大案情报告制度。由市治欠保支办(市劳动监察局)对欠薪重大案件进行界定,明确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涉案领域界定标准。若发现欠薪重大案件及时报告。
二是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重大案情报告制度。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劳动争议重大案件进行界定,明确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涉案领域界定标准。若发现重大案件及时报告。
三是建立重大案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报告责任主体、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谁受理(发现)、谁报告"的原则市劳动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书面形式将重大案情报局平安稳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同时抄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局平安稳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按程序送呈分管副组长和组长。必要时候,可召开局平安稳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会商。
随人社办发〔2020〕42号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的通知.docx
随人社办发〔2020〕42号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的通知.pdf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