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和谐更稳健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与城市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共建共享,为我市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不断加强人社公共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提高人社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社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人社事业发展行稳致远。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深入推进法治化人社建设,贯彻落实好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三)主要目标。结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十四五”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各项改革任务按要求推进,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经办管理更加高效,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3万人、7万人、13.4万人。
——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深化人才和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做大做强,特色支柱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聚灵活,人才服务体系更加高效。
——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更具激励性。
——构建更和谐更稳健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23℃人社服务”标准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阳光人社”服务理念和部门形象全面强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县两级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完善“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体系。深化就业领域改革,完善公平就业制度。
二是强化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深化“我选湖北·聚才随州”计划成果,吸引更多大学生在随就业创业。统筹实施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支持和服务,落实好各项补贴性政策。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定期组织“春风行动”,常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聚焦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有针对性的举办各类专项招聘活动。深化省内省际劳务协作,将“劳务输出”与“招才引智”“招商引资”等融合推进。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常态高效的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支持各地建设相对集中的零工市场。
三是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创业税费优惠等政策的归集和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积极争创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四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着力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调动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
五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创新发展、健康发展,开展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领军从业人才,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六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围绕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目标,加快推进市、县、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启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工作。
七是发挥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计划”。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加快建立完善失业风险监测体系和预警制度。
(二)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养老保险的总体部署要求,及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方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社会保险降费政策。
二是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扎实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应保尽保。加大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扩面服务力度。稳步做好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探索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及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域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统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对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做到线下“一门式”“一窗式”办理和线上“一网通办”。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人才强市目标,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坚持依托人才工程打造人才品牌、依托重点产业集聚创新人才、依托各类主体用好创新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引进集聚、培育提升、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工程,打造一支与随州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做好各行业高端人才选拔推荐和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畅通拓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示范技工院校创建工作。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职能转变。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神农工匠”系列竞赛活动,提高省级以上赛事参赛竞技水平。推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全力支持随州技师学院加强“双品牌”建设。全域开展争创技能强省示范县工作。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岗位管理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行竞聘上岗。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水平决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四是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加强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的跟踪管理服务和事迹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五是做好人事考试工作。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目标,在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与考点学校合作,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市县两级人事考试队伍建设,提高考试命题能力和考务工作组织能力。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巩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企业薪酬指导计划,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工资指导线。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企业经济性裁员中的劳动关系和职工安置工作。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加强市县两级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积极参与“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推动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试点推进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推动“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推进“网上庭审”,做好网上调解仲裁服务。
三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体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提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集成度和耦合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动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地落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全面打造智慧监察系统,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效能。
(五)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一是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村湾延伸覆盖。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积极推行“23℃人社服务”标准,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常态化监督,开展明察暗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负面典型通报、警示教育等活动。
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社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各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率先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探索更多数字化运用场景,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提高12333综合接通率和满意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三是发挥人社工作巩固脱贫和支持乡村振兴作用。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人社扶贫政策措施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向农村农业领域延伸,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配套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性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
(二)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推进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持续实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创新宣传形式,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社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三)注重调查研究。建立人社领域核心指标目录清单,完善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和数据应用能力。加强基层调研和政策研究,建立人社领域专家库,完善决策咨询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重点改革、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夯实基础建设。统筹抓好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与人社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完善人社领域经费保障预决算制度,加大争取力度,提高财政投入,保障机构建设、正常运转、重大项目实施。
(五)强化跟踪问效。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科学制定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推进规划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附件3:
“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
1、产业园区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产业集聚区域为依托,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发挥园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2、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采取整合政府、院校、企业等社会资源,合作共建公共实训基地的形式,从产业、区域、产业集群三个层次进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3、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4、省集中配套系统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完成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数据清理、电子业务档案系统建设,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大厅改造、窗口外设配套升级工作。 5、城市大脑人社专区建设。建设人社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人社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交换,作为智慧城市大脑的人社专区,为城市大脑赋能。同时通过人社大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及数字人社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人社数据资源的对外服务输出能力和数据资产可视化展示。 6、智慧人社大厅建设。建设智慧人社大厅,在社保综合柜员制大厅基础上,通过大厅自助填单、自助/网上业务预约系统、大厅/网上排队叫号系统、政务服务一体机系统等应用,全面提升大厅智能化水平。 7、社保卡市民一卡通平台。以社保卡为依托,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全面扩展社保卡政务服务功能,实现就医出行、身份认证、政府各项补贴发放等一卡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