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留置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市巡察工作数据信息中心)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岗人员7名、技术岗人员1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随州市(含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至9月14日下午5:30,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送至随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大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3593112(董科长)。
(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随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留置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由本人签名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随州市纪委监委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组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工作方案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面试委托随州市人事考试院进行。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如报名人员岗位比例超过1:3,则先进行笔试,将人员比例确定到1:3后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含)的开考比例,需要取消、核减、降低开考比例或直接进行面试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和清廉随州公众号予以公告或公示。
附件:1.随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留置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随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留置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