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9号)文件规定,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奖励。经市人社局审核申报,现对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联系电话:0722-3235613
附件:高新区记功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