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在全市范围选调1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随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林学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林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能适应长期从事野外调查工作,有较强文字功底和林业工作经历,在省市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关林业方面论文或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报到过信息。
5、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3年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时间、工作经历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月6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需填写《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9办公室,咨询电话:0722—3596633。报名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
(1)《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文字佐证材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调工作专班对推荐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3、组织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组织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以内,直接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笔试、面试各占50%)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如经考察后有不符合调动的情况,可按顺序递补。
6.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