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就业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2-10-19 15:01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

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姓名(必填)


身份证号(必填)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必填)


咨询主题

(必填)


咨询内容

(必填)


备注


注:为使您对就业政策的咨询得到有效处理与及时回应,请一事一问,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单位信息审核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实名制注册成为公共招聘网用户。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单位信息审核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经办人的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营业执照副本

(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申请人身份证

(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

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单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3.岗位信息审核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实名制注册成为公共招聘网用户。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岗位信息审核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招用人员简章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岗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4.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实名制注册成为公共招聘网用户。

二、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信息变更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营业执照(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经办人的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招聘信息变更,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5.职业介绍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所有自然人。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职业介绍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求职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求职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就业证编号


求职意向

用人形式

全职□兼职□

工作地点

本市□本省□外省市□

求职岗位

1.            2.              3.

月薪要求

元

备注


填表说明

1.《求职登记表》是反映求职人员的求职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表,填表的内容将输入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求职人员在填表时看清填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2.“人员类别”、“求职意向”两栏,求职者应在相应的□打“√”;

3.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4.求职人员提交表格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6.职业指导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要求

所有自然人。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职业指导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职业指导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就业证编号


职业指导项目

政策咨询

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内容□

安置推荐

求职技巧□岗位用工□职业信息介绍□

培训指导

技能培训咨询□职业道德教育□

备注


填表说明

1.《职业指导登记表》是反映申请人职业指导要求的情况表,填表的内容将输入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求职人员在填表时看清填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2.“人员类别”、“职业指导项目”两栏,申请人应在相应的□打“√”;

3.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4.表格提交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7.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二、受理要求

所有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证照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招用人员简章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4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拟参加招聘会地区


拟参加招聘会时间


备注


填表说明

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是反映企业拟参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的情况表,企业请如实填写;

2.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3.表格提交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8.失业登记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二、受理要求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1.处于无业状态;

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失业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个人提供的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健康状况*


失业时间*

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户籍地址*

省(区/市)市(州)县(区)(详细地址)

常住地址*

省(区/市)市(州)县(区)(详细地址)

职业(工种)资格及等级或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级别

1



2



3



联系方式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


登记失业地*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

失

业

原

因

*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含转产牧民)

□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

□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

□从各类单位辞职□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退出灵活就业

□退捕渔民□其他:(请填写)

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是□否

求职意向

1


2


3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人承诺填报的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纳入人社信用记录。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说明:

1、 标记“*”的为必填项。

2、 如健康状况为残疾,需注明伤残等级。



9.个人就业登记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4号)。

二、受理要求

1.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个人就业登记及发证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

份数

1

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灵活就业登记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照片

(2寸)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户籍性质

□本地城镇□外地城镇

□本地农村□外地农村

□居民户□台港澳人员

毕业学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国家职业资格

等级


就业单位名称


岗位(工种)


就业类型

□自主就业□个体经营

□灵活就业□其他自主就业

就业时间


个人

申请

承诺

本人承诺填报的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纳入人社信用记录。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或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经办人签字:

区(县)负责人签字: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盖章)

年月日






10.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4号)。

二、受理要求

1.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单位承诺书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登记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单位就业登记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

单位名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签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毕业日期

录用时间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年月日)

常住地址

户口地址









































































注:本名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险机构各一份。


业务表单2

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等情况,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纳入人社信用记录。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11.《就业创业证》申领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受理要求

已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领(信息查询)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签发《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12.个人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受理要求

1. 已办证人员;2. 个人信息有变更。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领(信息变更)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就业创业证》信息变更,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13.个人信息查询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受理要求

已办证人员。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领(信息变更)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查询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则不能查询个人信息。



1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10号)。

二、受理要求

1.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线上申报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版

1份

3

人员类别认定材料(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自备

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户籍

性质

□本地城镇□外地城镇

□本地农村□外地农村

□居民户□台港澳人员

照片

(2寸)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困难人员类别

□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失地农民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残疾人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个人申请承诺

本人承诺:进行困难认定当月无企业缴纳职工社保(含工伤保险)且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包括股东),如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本人自愿承担由此虚假信息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清单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证明

□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低保证      □残疾人证      □扶贫手册      □高校毕业证

区(县)或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经办人签字:

区(县)负责人签字: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盖章)

年月日

注:各地可结合实际,提供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15.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安置)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

二、受理要求

1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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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决定: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报岗位

补贴人数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申请补贴

时段

年月至年月

申请补贴

时段

年月至年月

单位

申请

承诺

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就业资金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核定岗位

补贴人数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核定补贴

时间

年月至年月

核定岗位补贴标准(元/人/月)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元/人/月)


核定情况

核定岗位补贴金额合计:(元)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合计:(元)

核定两项补贴金额合计:(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业务表单2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人员

类别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申报补贴月份

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单位实际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实际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实际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合计





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人员类别”包括: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16.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受理要求

1.户籍地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照片

(1寸)

身份证号码


本人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户口所在地

市县(区)街道(乡镇)

申领

对象

类别

□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个人

申请

承诺

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17.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企业招用)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受理要求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企业招用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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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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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经办人员

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补贴项目

申报人数

人

补贴时间

年月至年月

补贴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元

基本医疗保险

元

失业保险

元

合计

小写

元

大写


单位

申请

承诺

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企业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业务表单2

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人员

类

别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申报补贴月份

月缴费基数

企业实际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实际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实际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合计




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人员类别”包括: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18.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

一、设定依据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二、受理要求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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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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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报岗位

补贴人数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申请补贴

时段

年月至年月

申请补贴

时段

年月至年月

单位

申请

承诺

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就业资金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核定岗位

补贴人数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核定补贴

时间

年月至年月

核定岗位补贴标准(元/人/月)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元/人/月)


核定情况

核定岗位补贴金额合计:(元)

核定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合计:(元)

核定两项补贴金额合计:(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业务表单2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人员

类别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申报补贴月份

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单位实际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实际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实际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合计





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人员类别”包括: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19.公益性岗位认定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

二、受理要求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

份数

1

公益性岗位审核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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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岗位申报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公益性岗位认定,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公益性岗位审核认定表

开发(提供)公益性岗位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意见:

年季度,按照市(区)政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出资开发了公益性岗位个。具体岗位名称和上岗人数详见下表。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岗位名称

数量

劳动报酬

用人起止时间

















单位

申请

承诺

本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2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一、设定依据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4号)。

二、受理要求

1.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2.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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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企业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4

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

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

申请人自备(部门间可查询的无需提供)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所属辖区


地址


是否中小微企业

(按备注要求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新吸纳劳动者名单(如表格不够可另附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吸纳

时间

联系

方式

社会保险费

缴纳月数

(此栏由审核部门填写)

























申请事项

及承诺

现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补贴金额共计元。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就业资金补贴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冒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所在县级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共人,补贴金额共计

元。

经办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1.“是否中小微企业”,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真实填报“是”或“否”,如有虚假,将追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人员类别: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1年以上退役军人。



2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一、设定依据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第十二条;《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二、受理要求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审核公示:每年10月15日前,由各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院校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毕业生所属院校在《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盖章,并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复核拨付:每年10月25日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一寸

免冠照片

生源地

省市(县)

身份证号


所在院系


学号


学历

□1.中专□2.职业高中□3.大专

□4.本科□5.硕士研究生□6.博士研究生

联系信息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手机号


申报信息

申请对象类别

□1.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低保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2.社会孤儿毕业生

□3.烈属毕业生

□4.残疾人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贫困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账户信息

开户行


银行卡号


个人申请承诺

本人正在积极求职(创业),且从未享受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申请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因提供不实资料造成后果的,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手印):年月日

院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人是我校毕业学年毕业生,表内所填信息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学校(盖章):年月日

备注:申请对象类别请按本人情况在“□”中打勾。


业务表单2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填报院校(盖章)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2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小微企业招用)

一、设定依据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社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

二、受理要求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小微企业招用)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毕业证书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4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1

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经办人员

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补贴项目

申报人数

人

补贴时间

年月至年月

补贴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元

基本医疗保险

元

失业保险

元

合计

小写

元

大写


单位

申请

承诺

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企业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业

业务表单2

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人员

类

别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申报补贴月份

月缴费基数

企业实际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实际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实际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合计




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人员类别”包括: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




2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搞下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社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

二、受理要求

1.户籍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3.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毕业证书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政务服务大厅C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322396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业务表单

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照片

(1寸)

身份证号码


本人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户口所在地

市县(区)街道(乡镇)

申领

对象

类别

□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个人

申请

承诺

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申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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