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保证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5 09:59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随州市人社局 字号:[ ]

由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建设,随州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随州市经济开发消防大队部队营房”项目工程,位于随州市经济开发区,于2020年9月25日竣工验收备案。

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及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的申请,拟返还“随州市经济开发消防大队部队营房”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7天,如有涉及该项目工资未结清班组及个人,请在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逾期无投诉反映情况的,将视为无异议,此项目工资保证金将全部返还给缴纳单位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地址:市信访局2楼212室

投诉咨询电话:0722-3596220

特此公示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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