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21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15:58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人社局 字号:[ ]

根据《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1年度随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现将随州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可按考生成绩(面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名单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

    二、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各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考察人选,到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考生自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考察工作应于2021101前完成各招聘单位班子集体研究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主管部门于10月13日前将体检、考察结果( 其中考察情况须包括对应聘人员有无吸毒涉毒问题核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下发批准聘用文件。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各部门在安排体检时应提前与体检部门沟通,安排好体检相关事宜,并将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及时通知体检考生。

4、各单位须注意收集整理拟聘人员档案,在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前须将拟聘人员档案收集齐全。

联系电话: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0722-3231507

附件:

随州市2021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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