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保证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31 08:54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由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随州市涢水棚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随州市老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城南片区)1#-3#、5#、6#楼及”项目工程,位于随州市涢水社区,于2021年5月7日竣工验收备案。

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拟返还“随州市涢水棚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随州市老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城南片区)1#-3#、5#、6#楼及”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7天,如有涉及该项目工资未结清班组及个人,请在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逾期无投诉反映情况的,将视为无异议,此项目工资保证金将全部返还给缴纳单位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地址:市信访局2楼212室

投诉咨询电话:0722-3596220

特此公示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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