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问题,增强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随州市曾都医院2020年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曾都医院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9名。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曾都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8:30—2020年8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excel电子档)、登记照(jpg格式电子档)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书或学籍电子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必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邮箱:996260824@qq.com),或持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曾都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岗位表中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由曾都医院和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及曾都医院负责。报名期间,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及曾都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审查,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应聘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3.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四)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学位”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并经核实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命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面试成绩确定。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六)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曾都医院及曾都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并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可按考生成绩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曾都医院共同参与,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无异议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曾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317529)。本公告附件《2020年曾都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318219)。
附件: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