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056771/2023-15885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随人社发〔2022〕1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14:18 |
编辑 | 随州市人社局 | 审核 | 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稳就业促就业、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作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现就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发挥市场促就业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相关部署,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稳定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应积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省厅开展的“千家机构进校园”活动,采取双选会、招聘会和校企对接等多种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就业招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才聚荆楚”工程、“百日冲刺行动”、“万企进校园”、“万家民企助就业”、“24365校园招聘服务”、“千校万岗·就业有位来”等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广泛、多样就业岗位。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上求职辅导、模拟求职培训等,提升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
(二)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机构进村镇、进企业”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乡村、进社区摸清需求,进企业精准对接,促进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面向退役军人、残疾人、退捕渔民、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发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省、市级领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就业援助等工作,提供免费服务。
(三)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围绕“2236”产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助推“行业+产业”融合发展。瞄准重大建设项目,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及时准确送信息、送服务,提供人才引进、管理咨询、灵活用工等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持。
(四)帮助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特别是餐饮、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代理等精细化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余缺调剂活动,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湖北省公共招聘网及各类网络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等需求信息,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围绕“临时、零散、灵活”特点,强化“零工驿站”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法律维权、资格认证、政策咨询等公益性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优先推荐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群等群体。
(五)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招聘用工、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服务创业有效带动促进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招聘、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优化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六)组织优质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提供各类实用性强的培训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优化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七)鼓励机构积极吸纳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积极做好人力资源服务的基础上,主动担当,挖掘潜力,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本单位工作,规模较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根据发展需要吸纳各层次人员,充实人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八)加强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招聘热门专业和求职热门方向。指导鼓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招聘信息和数据库,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掌握不同地区、重点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方法,准确、及时反映市场形势和行业态势,为求职招聘提供指导。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活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工作调度,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注重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到企业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服务补助;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贷款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密切联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了解机构当前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形成困难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对发挥促进就业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参加省、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省级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认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规范市场秩序。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计划落地见效。对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打击,坚决处理,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适时掌握活动期间参与机构,活动内容,对接单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数量等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先进典型。
请各地于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市人社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联 系 人:刘 凌
联系电话:3230193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