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是哪些?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各类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是指在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所在地范围内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人员。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我市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在2020年1月1日后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补贴申报前需按政策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上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三、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①《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
②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1份);
③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1份)。
四、如何提供外出(返乡)证明?
由返乡人员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即可:在外工作单位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纳税记录、外地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真实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大学生外地大学毕业证、退役士兵外地退役证可自动认定为返乡人员。
五、如何提供带动就业证明?
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可查证的三个月以上工资流水等即可。
六、创业补贴在哪里申报?
在创业所在地(如: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淅河镇、长岗镇)所属劳动就业管理局或人社中心就地就近进行申报;市直人员可到市政服务中心C区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申报。
相关补贴申报样表可在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hbszjob.cn/)下载,逐项如实填报。
七、创业补贴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申报--受理--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各地联系方式:市创业办:3323928;
随县:3339287;
广水市:6258898;
曾都区:332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