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调解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等法律政策
一站式调解中心或者
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可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
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
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提出的
调解申请
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争议事实,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帮助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调解流程怎么走?
一站式调解中心或者
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应当指导申请人
写明基本情况、请求事项
和事实理由并签字确认
一站式调解中心
或者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应当及时审核
申请内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
并告知当事人
对属于受理范围
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调解组织应当尽快完成受理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
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调解组织应当做好记录
并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申请人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线上也可调解哦!
《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已有在线调解平台,做好劳动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对符合在线调解条件的劳动纠纷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活动,包括提交调解申请、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