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发同志在全市“双爱”活动试点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6-07-22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社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2016年7月22日)

 

各位企业家、职工朋友们,同志们:

很高兴能和大家坐在一起,面对面地就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交流看法和意见。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去年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为了贯彻落实好这份文件,我到人社部门后,专门就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援企惠企30条清单”,其中第24项就是在全市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创建活动。目的是为了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引导广大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生活。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领,在全社会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氛围,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听了各位企业家、职工朋友的发言,很受启发。各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在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最有发言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人社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劳动关系的职能部门,对此负有监督指导之责。今天参加会议的有企业家和职工代表,有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还有各地人社部门的负责同志。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爱书同志也亲临座谈会,做了讲话。机会很好,在这里和大家我交流三点意见:

一是向各位企业家和职工代表们提一点倡议:希望我们的企业家们和广大职工主动参与到“双爱”活动中来,按照“六有”“六要”的标准,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六有”“六要”中的每一条都非常具体,非常具有针对性。我们在拟定中经过了充分考虑,兼顾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既从规范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利益出发,又从规避经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出发。希望通过“六有”“六要”,让我们的企业家和职工形成一个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利益共同体,把心思和智慧都用在企业的发展上来,体现各自的人生价值,实现各自的人生追求。

二是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提一点请求:请求各位对人社工作多关注一些,对人社政策多宣传一些,特别是对“双爱”活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多报道一些。人社工作全部关联到人,大部分关系民生。人社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看人社政策落实得好不好。为此,我们将今年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一方面是寄希望让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知晓我们的政策、理解我们的政策,另一方面更是为了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能够享受到我们的政策。

三是向人社系统的干部职工提一点要求:要切实履职尽责,搞好服务,兑现承诺。企业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脊梁,是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提供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就业质量的主阵地,更是人力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因此,支持企业发展,就是在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就是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要支持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指导企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大对企业人力资源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企业用工的日常管理。二是要支持企业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人才的成长离不开企业。要发挥人社部门培训资源的优势,如随州技师学院、就业训练中心,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要优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一般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打通人才成长的渠道。对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既要特事特办、一企一策,又要重在平时、梯队培养。三是要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要坚持企业与职工利益“双维护”原则,综合利用调解、仲裁、巡查、稽核、监察等职能,建立联动机制,既要体现权威性,又要体现服务性;既不以罚款为目的,又不让问题久拖不决。在此,我代表人社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表一个态,对大家在发展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我们将竭力给予帮助,同时也衷心希望广大企业家和职工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朋友们、同志们,开展“双爱”试点创建活动,实施“六有”“六要”创建标准,既是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关系优越性的探索,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实际行动。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把这项活动开展好,为在全市广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积累经验、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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